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沁阳市明耀新材料加工厂年加工45000吨塑料制品及PVC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沁阳市明耀新材料加工厂年加工45000吨塑料制品及PVC制品项目
地点:沁阳市紫陵镇宋寨村老焦克路北
建设单位:沁阳市明耀新材料加工厂
建设内容:厂年加工45000吨塑料制品及PVC制品项目
公示时间: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21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黄先生
联系电话:******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