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******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效减水剂(一期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效减水剂(一期工程)
地点:焦作市孟州市产业集聚区西片区6号
******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、辅助工程、公用工程、环保工程等。一期工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一、生产车间二、生产车间三;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原料仓库一、储罐区等;公用工程主要为配电房、操作室等。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、废水、固废收集处理措施等。一期工程实际建设液体脂肪族减水剂生产线6万吨/年,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10.42万吨/年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孙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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