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**学院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做好2025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就业〔2024〕5 号)文件精神,严格按照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函〔2025〕284号)要求,切实强化就业监测核查,确保就业数据真实、准确,现就我校2025 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核查时间及方式
时间:2025年6月12-20日
******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(详见附件2)
二、核查内容
1.核查是否存在违反教育部“四不准”和“三不得”规定的行为。
2.核查毕业生去向、佐证材料。逐一核查毕业生在就业管理系统中填报的就业 去向信息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核查对应的佐证材料是否齐全、有效、规范。
3.核查存疑信息:对省系统和全国系统内反馈的存疑信息、逻辑异常信息、学生反馈有误信息等进行重点核实与修正。(详见附件1)
三、核查要求
******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、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,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流程,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就业数据弄虚作假行为。
******学院就业信息统计工作,准确把握就业统计指标内涵,按时报送就业统计核查结果,严格落实就业信息统计责任,确保核查工作落实落细,数据准确无误。
******************学院党政负责人同时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,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报告及自查、互查情况统计表(一式两份,均需要纸质版)报送招生就业处张怡老师。
招生就业处
2025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