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爱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采购项目成交公告
作者: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: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:2024-09-14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.采购项目编号:博政采购〔2024〕102号
2.采购项目名称:博爱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采购项目
3.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4.招标公告发布日期:2024年9月9日
5.评审日期:2024年9月13日
二、成交信息:
包号 |
采购内容 |
供应商 名称 |
地址 |
成交金额 |
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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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政采购〔2024〕102号 |
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、空间位置、保护级别、文物类别、年代、权属、使用情况、保存状况等,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、分布、特征、保存现状及环境状况等,对已认定、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,调查、认定、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。 |
******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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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陟县繁荣六街1号 |
473000.00 |
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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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名称 |
服务范围 |
服务要求 |
服务时间 |
服务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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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博爱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采购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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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见附件 |
详见附件 |
详见附件 |
详见 附件 |
三、评审专家名单:张丽芳、王琰、赵宁宁(采购人代表)
四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豫招协[2023]002号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中的标准收取,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8041元。
五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
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、焦作市政府采购网、******人民政府网、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,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。
六、******有限公司未响应竞争向谈判文件第七部分第七条第七款“供应商需投标人提供相关负责人证书,负责人须具有中国古遗址协会颁发的责任设计师证书”规定,该公司按废标处理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1、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,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,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,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。
八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******旅游局
地址:博爱县清化镇海华路南段62号
联系人:朱先生
电 话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焦作市博爱县葵城路与和谐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
联系人:李女士
电 话:****** 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联系人:朱先生
电 话:******
采 购 人:******旅游局
******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24年9月14日